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如果是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费仍然应由业主支付,但如果是开发商还未交付业主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应由开发负责。同时,我国的物业费收取是有一定的标准的,物业不得收取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会接受相关法律的处罚。
  
  
  

·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确定?
      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该怎么确定?我们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看到中意的房子,会和房东协商并签署一份订房合同,缴纳定金。如果后期有一方违约,要按照订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来进行赔偿。那么订房合同......

·二手房网签后安全嘛,网签流程是怎样的
      目前,中国已经迎来高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密集的交通网络连接着整个地球村。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订餐,购物,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

·如何避免商品房风险(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如何避免商品房风险(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最好要求开发企业以书面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自己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用于生产或者生活定期收取房租,这就是我们常见的房屋租赁的模式,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房屋租赁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用于管理房屋租赁市场,......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一、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公证(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

·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房产的价格不断上涨,因此很多人不得不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这样与一次性付全款买房的流程就会有一些差异,那到底购房者贷款买房的流程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
      合作建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在农村,建立新房可以说是人生中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但当发生建房合同纠纷时,您是否知道怎么处理呢?或许面对这个问题,您也没有一个确切答案。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房产被拍卖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