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是怎样的

广大的劳动者都对于在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这个问题有着很多的疑问,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意外是常有的事情,那么在这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能算做工伤吗?如果算做是工伤的话,那么具体认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还有就是申请的时候所需要带的材料,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一、上下班多少时间算工伤?
  
  工伤认定上下班的时间范围是这样规定的:上班前,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工作时受伤的,属于工作。其他上班前的时间,都不属于工伤,不论时间长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事故如何处理?
  
  1、立即报警。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有交警大队出示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立即告知所在公司的人事部门。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通知人事部门,以便人事部门能及时进行工伤上报和工伤备案等工作。
  
  3、入院治疗,且住院期间不使用医保卡。
  
  4、到当地人事局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后,需要去当地的人事局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5、按照《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的要求,提供工伤认定的材料,并上交到当地人事局。
  
  6、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准备医疗资料提交到当地社保局,享受工伤待遇。
  
  三、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不管怎么样,在上班前后发生的工伤,只要是从事这项工作的准备性工作时受伤或做收尾工作时受伤,都将能认定为工伤,上班发生意外应立即报警,并且将工伤材料上交,就即可享受工伤的待遇。如还有问题关于上下班工伤认定时间不清楚的,即可询问当地劳动部的相关工作人员。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一、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一直拖延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作为受伤劳动者要知道其实自己也是有权利申请进行认定的,并且法律规定的申请认定时间还相对比较长。那实践中,受伤劳动者自己去工伤认定,......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
      弱电工程属于it行业吗?常见的弱电系统有哪些?IT行业涉及范围较为广泛,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与智能技术、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等。那么新兴的弱电工程中也包括这一种类型,那就是计算机通信系......

·试用期辞退职工要给赔偿金吗
      劳动者有自由择业权,用人单位也有用人自主权。但单位在聘用员工后,是不能任意辞退员工的,否则就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但如果单位是在试用期辞退职工要给赔偿金吗?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按照怎样的程序?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规范的一般性原则,该法规的颁布对一些民事法律规定都是有影响的。该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怎样......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

·湖北省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的情况之下工伤认定是必须要进行的一个步骤,而且现在基本上各省进行工伤认定的单位都是当地的社保局。湖北省内的职工如果要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首先必须就要了解一下湖北省工伤认定流程是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