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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一、确认是否瑕疵履行(一)判断1、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种形态。与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相比,瑕疵履行虽然履行不完全,但尚有可认为履行的行为,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拒绝履行则属于无履行的消极状态。不完全履行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叫作加害给付,所
-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
-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
-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不可以;检察院违法罚没款是不可以退还的,罚没款申请延长是不可以的,规定的时间没有交纳会产生滞纳金。罚没款,主要是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款项性质:财政非税财务,集中
- 朋友欠钱几年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 朋友欠钱几年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没有欠条,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可以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挪用公款罪成
-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
-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是可以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
- 罚款通知单范文要求
- 罚款通知单范文要求工作、生活中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要求,而受到罚款。例如,违章停车会受到交警的罚款通知单,工作中违法公司劳动纪律上班迟到,会受到罚款通知单等等。那么罚款通知单是什么样的呢?编写罚款通知单有没有具体的要求呢,下面我们给您简要介绍啥罚款通知单范文要求及罚款相关知识。一、罚款通知单范文要求罚款通知单 某单位:因你单位因
- 如何处理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
- 现在的很多公司的法人不一定是老板自己,法人只不过是公司营业执照上的一个人名,很多时候执行权力时根本用不到,就像一个注册名字一样。但是公司如果遇到发现困难的时候,公司法人应不应该借给公司呢?如果我们遇到这种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的这个问题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企业作为出借方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借
-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它们的行使,只是
- 收款技巧策略
- 1、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2、货、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可以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1
- 债权未到期,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归还全部欠款?
- 在履行了1个月的还款义务后便不再履行该还款协议,虽经多次催告,亦拒绝履行约定的义务,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双方的还款约定。可以依法可以要求刘X喜立即返还全部欠款。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刘X喜对于双方所
- 不安抗辩权
-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
- 行为请求权的执行
- (一)对行为请求权执行的概念 对行为请求权的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有义务履行一定的行为而拒不履行的,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强制该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作为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行为请求权的执行,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
- 先履行抗辩权
-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处于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
- 夫妻一方经营个体工商户所欠债务有谁承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 什么是债的混同?
-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 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
- 如何防止破产逃债?
- 破产逃债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常见表现有: 1.名为集体或私营法人企业,实为个体企业或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它组织。 2.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3.法院或者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债权沦为普通债权。 4.宣告
- 逃债伎俩与追债绝招
- 伎俩一:金蝉脱壳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殊关联关系进行逃债,如“遗嘱、遗赠”逃债、“继承”逃债,甚至
- 企业逃债10大伎俩
- 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就是通常所谓的“大船搁浅,小船逃生”。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应付债务。或者说在改制时,由企业集团公司将债务留
- 债务相关原理2
- 1、迟延履行原理。债务人能够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而是拖延时间,以此达到逃债的目的。 2、违约毁约原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务人经过综合平衡利益,认为违约毁约所得到的利益要远远大于因违约毁约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债务人因此选择拒绝履行的方式来实施逃债,使债权人的原计划的债权利益落空。 3、担保落空原理。为了实施逃债
- 破产撤销权
- 破产撤销权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可撤销的行为均以财产或财产权利为标的,不具有财产性内容的行为不属于破产法规定的撤销行为之列。 2.撤销权是为防止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故从理论上讲,其构成应有债权人利益因该行为受损的事实,即可撤销行为发生在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的情况下。立法如采用这一实质判断原则较为公平,但因存在债权人举
- 逃债伎俩列举
- 债务在法律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主体(即债务人)是特定的。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其他人主张债权。因此,一些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利用股东与公司、公司与员工、丈夫与妻子、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等主体间的特殊关联关系进行逃债。比如,将财产全部记在母亲名下。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就必须条分缕析,将对方的财产来源摸清,证
- 公司改制逃债法律效力
- 第一、企业以优质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明确指出:“企业以其优质财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的,债权人以新设公司和原企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的,新公司应当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当债权人遇到企
- 债务相关原理1
- 1、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当普通债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普通债权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主要有:(1)物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另一物权用以对抗债权,致使债权最终无法实现。(2)特种债权优先原则。债务人为了逃债,虚假设立了特种债权用以对抗普通债权,致使普通债权无法实现。 2、债权相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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