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房屋产权变更说白了就是在离婚以后,对房子的产权问题进行过户。在我国房产过户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产生的,当事人都少不了需要向当地的房管局交纳一部分的税费。所以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在针对房子产权进行变更的时候,对于国家规定的,离婚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多少费用还是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的。
  
  一、离婚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多少费用?
  
  1、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二、离婚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离婚房屋产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在我国,离婚房屋产权变更主要交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工本费和登记费等这些必须的费用。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房产是按照正赠与的形式进行分割的,这种情况下的房产过户是不需要交契税的。如果是法院判决的房产分割的话,不管另一方是否配合,一个人也可以到房管局对产权进行过户。
  
  

·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政府部门为了加快现代化的建设,许多城中村都面临着改造。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是为了让城市良性的发展更好的融入现代化城市。猎德村就是广州市天河区第一个改造的城中村,居民所......

·按揭买的二手房该如何转让
      按揭买的二手房该如何转让1、按揭二手房转让的方式。在与卖方就买卖该二手房达成意向后,由于该二手房上设有抵押,因此,还应当征得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购买按揭二手房有两种方式,一......

·购房广告该怎么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中,很多出卖人利用广告作过分夸大宣传,诱骗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但事后却不予兑现,导致商品房购房广告纠纷逐年上升。而依据法律规定,购房广告其实只是一种要约邀请,一般不能将宣传内容......

·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怎么办?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在房屋的他项权证到期之后,其所有人的房屋他项权证有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收回。那么,他项权证被房管局收回之后应当如何做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他项权证被......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
      一、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怎么办?如果在房屋租赁期已届满,承租人拒绝退还房屋的,承租人的行为构成侵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早日返还房屋,可以要求其支付继续占有房屋期间......

·租客不搬离如何强制驱离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离的现象
      租客不搬离如何强制驱离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离的现象,房东应这样做:1、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

·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怎样计算的
      在我国税收是我国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至今年开始,国家实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关于房屋租赁收入全部实缴纳增值税,由于政策实施时间不长,很多不知道具体税率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营改......

·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购房合同的附随义务有哪些?附随义务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