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不知情提成要上交吗?

非法集资算是目前非常让人容易损失大量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分为个人实施与组织性实施两种。在个人的案件中,有些个人会是公司的老板,而其发给员工的提成就有可能是非法所得。那么,员工非法集资不知情提成要上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老板给一般员工按比例提成,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公司实施的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关于员工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在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员工是否知情、是否协助老板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员工不知情,则员工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知情、并且协助公司实施前述违法行为,则员工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解释,需符合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同时,“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但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以及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仍然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也就是仍然存在构成非法集资的可能性。
  
  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形式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形式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形式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形式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
  
  (1)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
  
  (3)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4)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材料与法律知识了。由此可知,就算是员工非法集资不知情提成也应当依法上交的,因为这个提成是其老板非法所得的。不过,作为不知情的员工是不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刑事责任的。因此,要进入一个上司品行好的公司才行。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有什么后果?
      出狱三年了罚金没交有什么后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积极执行财产刑的会从宽掌握。如果没有法定减免事由,法......

·一、不交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一、不交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勘验、检查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这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很大影响的。而在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
      辞退员工需要交纳个税吗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什么?电动车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规定是根据电动车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确定责任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司法鉴定意见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司法鉴定意见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司法鉴定意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划分事故责任大小、民事赔偿以及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重......

·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一、下班途中乘坐黑车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

·月薪多少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
      月薪多少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一、月薪多少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了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1、新个税法规定:居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