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的时候需要缴纳许多税费,其中有一中税费是印花税。虽然很多人知道印花税,却不知道印花税缴纳的主体有哪些?那么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印花税不是双边征收,只对卖出方征收印花税。
  
  二、房屋买卖印花税的内容
  
  1、纳税
  
  房地产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国外书立、受我国法律保护、在我国境内适用的应税房地产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2、依据
  
  房地产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特定行为,而其计税依据则是该种行为的所负载的资金量或实物量,其中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书据所载金额;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则是按件计收;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租赁金额;房产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是购销金额。
  
  3、税率
  
  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为0.1%,房产购销合同,税率为0.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 为每件5元。
  
  4、地点
  
  房地产印花税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即贴花),即纳税人在书据的立据时和证照的领受时,纳税义务即发生, 即行贴花,而不是指凭证的生效日期。印花税实行“三自”缴纳办法,即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类别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花(即自行纳税,一般在当地税务机关或其他出售印花税票的处所购花)、自行贴花;对有些凭证一次贴花数额较大和贴花次数频繁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采用汇贴、汇缴办法纳税,汇缴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三、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房屋买卖印花已经改成单边征收了,而且由卖出方缴纳印花税。所以,实际中遇到买方缴纳印花税的时候应及时去处理,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如需要帮助,我们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怎么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
      购房的过程中,未避免出现产权纠纷,被假的卖方欺骗,建议购房者事先审查一下卖方的卖房资格,也就是看对方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也有没有权利来卖房。那现实中究竟该怎么判断卖方是否有卖房资格......

·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何处罚?
      一、房产已被执行非法集资有什么处罚?房产属于非法集资来源的话将会被查封。根据刑法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

·购房者反悔不买的情形有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什么都是有可能出现当事人反悔的情况,尤其是在购买房产这种价值比较大的东西时,出现购房者反悔不买的情况更多。那您是否知道购房者反悔不买的情形有哪些呢?现在,我们整理了有......

·买受人违约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中
      买受人违约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怎么算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

·购买回迁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购买回迁房的风险包括哪些(一)办证时间难有保障在暂无房产证情况下,如果是买家认为该物业十分“超值”,则买卖双方可以在充分协商好的前提下,采用“公证赠与”方式进行。即表面是办理公证赠与......

·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关于房产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民法典》关于房产如何分割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
      抵押房屋借款怎么打借条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甲方):代表人:抵押权人(乙方):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

·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租赁就是关于房屋的租赁,此时当事人之间最
      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租赁就是关于房屋的租赁,此时当事人之间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这样才能对自己的利益进行保障。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签写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问题,那到底当事人签写租赁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