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其主观意识是过失,但是即使其主观危险性较小,但是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性建设,如果一旦受到损害,可能给国家的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威胁公民生命安全。所以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其也可能构成犯罪,受到法律的处罚。在实践中,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很容易与其他罪名混淆,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看过本文,您就知道。
  
  一、什么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第8项的规定,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区分破坏交通设施罪与上述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否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从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破坏行为只是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但尚未达到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严重程度,则属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违法行为。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2、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如何处罚、判几年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看过本文,相信您已经清楚、准确辨别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了。该罪主要危害的是交通运输安全,表现为损害交通设备,并且造成了一定的严重后果,如果年满16周岁,可能就要负法律责任了。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的可行性有哪些?
      遭遇交通事故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那么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自身利益,充分了解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撤销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如果你恰好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又或者正好在经历与此相关的事,为了......

·网上如何处理交通违章扣分
      网上查询车辆违法信息:1、登录当地的交警网,然后点击违法信息查询。2、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车牌号码,再输入车辆识别代码(行车证上就有,也就是大架子号),再输入验证码,点击确定。3、你的违......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则是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则包括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坚持“以事实为论......

·交警罚没款自助缴费是合法的吗?
      一、交警罚没款自助缴费是合法的吗?交警罚没款自助缴费是合法的。发生交违章情况之后如果是交警开具罚单的需要到交警队缴纳可罚款,或者和电子眼拍到的一致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进行缴纳。目前......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全国每年发生十几万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人及家庭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发生事故就涉及到赔偿问题,关于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湖北省作为中部大省,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其分类依据最主要是根据车辆种类,......

·谅解书提交法院多久能放人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情切轻微的,检察可以不起诉,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被害人谅解了,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日起,被告人就可以释放。但如果被告人的情节达不到不起诉条......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