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

很久以前,使用童工在社会上并不认为是有问题的,但随着义务教育和儿童权利的普及,童工问题也越来越被国家和人们重视,为此国家还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保障儿童权利,雇佣、介绍童工都要受到处罚。那么,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呢?
  
  一、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其它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二、介绍童工的人怎么处罚
  对介绍童工的,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综上所述,如果单位或个人介绍童工就业的话,每介绍一个童工就要罚款5000元,如果是职业中介机构介绍童工就业的话,就会由相关部门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所以您要保护儿童权利,不介绍童工就业。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饭店收童工的处罚是怎么样的?非法雇佣童工的,按照(使用童工处罚标准规定)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吗?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

·如果劳动关系无效怎么办?
      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单位与劳动者有了劳动关系可以合法的支配其工作,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有效的劳动关系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让自己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也要很严格,接下来,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

·员工合同到期有赔偿吗
      员工合同到期有赔偿吗?新员工入职后,会和企业人事部门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这份合同里面,会写清合同有效期。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管理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双方就得协......

·一、没有签订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
      一、没有签订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吗?没有签订合同也有可能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放假,并且还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放假。而要是处于生产的需要而安排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话,也需要同时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
      一、劳动合同会不会出现在档案中?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会记录进档案。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