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购买了房屋之后,不是支付了购房价款,拿到了房钥匙就算完,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而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因此还需要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才能真正拥有房屋。那么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如何过户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交易,若最后没有办理过户,没有拿到房产证的话,那么买房的最终目的可以说是没有实现的。而具体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有哪些,我们也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要是还不清楚该如何办理房屋过户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房产析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析产公证费用是多少?离婚一般都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等问题,且仅限于对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最重要的就是房产,而离婚房产析产公证就是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的一种公正和......

·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
      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时间在结婚前,婚后双方......

·一、购买房子备案是什么意思?
      一、购买房子备案是什么意思?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

·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中的许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构成要约。《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中认为,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

·以子女名义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近几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买房的人也是越来越多。有的父母买房是为了给自己孩子未来做准备,有的父母是看准房地产的发展趋势而预先做准备。总而言之,父母以孩子名义买房的原因各式各样,以孩子......

·房改房买卖交易的注意事项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继出台租售同权的政策,以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也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的运营。但随着租售同权政策的进一步深化,租赁房租......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快,如果还要求只能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则就会导致房屋一直销售不出去,这对于开发商而言显然是很不利的。于是在这样的付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