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适当履行
一、履行主体 履行的主体,首先为债务人,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 债务人履行时是否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交付动产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对交付财物或者......
·债的履行的概念
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全面地适当地完成自己所负义务的行为。 行与给付、清偿这三个概念互相联系而又具有差别......
·不安抗辩权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