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挪用资金罪脏款处理退给谁?

挪用资金罪脏款处理退给谁?犯罪所涉及的财物,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则追回后发还给被害人。也就是一般是公安机关追回,确定为证据之后再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由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挪用资金罪的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三、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都是挪用性质的犯罪,有以下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问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2、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利用特定的职权,将特定款物非法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如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年及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性的投资等,不能用于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前述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3、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单位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其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用,却挪作他用。综合上面所说的 ,挪用资金罪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而获得非法的财物,对于此行为只要构成犯罪那么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刑法,而对于获得的这些非法财物在判决之前就需要全部的退还给他人,这样对于违法者来说才算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需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一、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

·诉讼讨债要的证据都有哪些
      诉讼讨债要的证据都有哪些欠款发生后,在借款协议中约定的还款日期到期时,债务人应该按期还款,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债权人就要积极讨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债权。在讨债时,诉讼是非常......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
      债务纠纷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

·贷款提前还款还怎么算利息?
      贷款提前还款还怎么算利息?一、贷款提前还款还怎么算利息贷款提前还款一般有全部提前还款和部分提前还款两种方式。下面就详细介绍下两种方式分别如何计算利息。1、全部提前还款:如果办理......

·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
      拖欠货款利息的结算: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对离婚协议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推翻财产分割条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