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而个人欠款不还又该怎么办呢?下面为您具体讲述。
  一、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国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具体规定如下:1、《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这一条文确定了只要出借人与借款人在实施订立、变更和终止借贷行为时,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国家就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护。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国家银行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3、《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4、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但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既然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这种个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虽然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但是更强调了公平的原则。基于这一点,建议出借人在签借条、借据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把利息明确约定其中。(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复利问题应否保护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从其确认的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规则看,是不承认复利的。因此,对于该法实施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仍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处理,对复利不予确认和保护。(3)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如果借款人在合同期满不能归还借款,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违约责任的形式,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综上,是关于“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由于私人借贷的资金大多数属于民间个人自有的闲散资金,这一资金的性质决定了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广泛性的特征,也正因为如此,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并不严格,而是让当事人拥有较多的自主权利。所以也导致了与此相关的纠纷经常出现。当您遇到有关私人借款的纠纷时,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下专业的律师,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
      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一、什么是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为自......

·2023年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承销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是为了能够快速筹措资金并扩大公司规模,但是公司发行的大量债券靠公司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在第一时间就销售出去的,此时公司就会与专门的机构签订承销协......

·抵押合同有什么条款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有什么条款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抵押合同有什么条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

·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
      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吗在现实中,欠债不还的纠纷履履发生,而债权人也想尽了各种方法要债,对于债务人的行为无可奈何。在讨要债务时,有些债权人会想到报警解决问题,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欠债......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
      怎样认定个人的遗产债务1、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家庭共同债务是指所有家庭成员作为债务人应担负的债务,其主要包括:(1)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需要所欠下的债务;(2)为添......

·银行存款利率什么意思,办理时要注意什么?
      银行存款利率什么意思,办理时要注意什么?一、银行存款利率是什么?银行存款的方式有多种利率,如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金;取款时银行多支付的钱叫做利息;利息与本......

·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
      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一、借条是否必须要手写1、如果只有签字是借款人所写,其他内容是出借人或他人所写,借条又由出借人持有,一旦出借人在借条中增加、更改一些内容,很难判断是否是后来增加或......

·借条要复印身份证在上面吗 一、借条要复印身份证在上面吗?
      借条要复印身份证在上面吗一、借条要复印身份证在上面吗?写借条时也是否复印身份证在借条上并无强制规定,借条的格式是: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