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些年新生事物,离婚诉讼中分割按揭房屋亦成为司法实践中必须解决的新问题。那么到底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呢,分割完之后怎么办理过户呢,其实也就是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且办理产权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
  夫妻一方婚前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领受房屋且产权证办理在该方名下的,当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一方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属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婚前债务,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将共同还贷部分一半支付于对方。
   2、一方婚前按揭贷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共同还贷的房屋。
  因订立买卖合同与产权证办毕期间双方结婚,故界定房屋性质以订立合同还是以取得产权证为准将成为最大争议焦点。夫妻一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旨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将承担与房屋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房屋产权亦将登记在其名下,故购房人享有房屋产权。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行为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性质,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应当将共同还贷部分一半支付于对方。
   3、婚前共同出资首付,以一方名义购房与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
  恋爱期间,双方可以共同出资购房以备结婚之用。如果以双方名义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毫无争议。难题是:一方出资,但以对方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如何分割。笔者认为:出资但未登记为产权人的一方应当证实出资行为,证实出资目的旨在购买房屋,而非借贷或赠与。如果举证不力,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出资人很难证实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只能分得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一半。
   4、婚后以一方名义订立买卖合同,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但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房屋。
  从夫妻内部关系角度出发,该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法院判决非产权登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承担还贷义务时,必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与还贷变更手续;如其还贷能力欠缺,银行未必同意。令该方值得重视的是:如果第三人相信产权登记簿,向产权登记人购买该房屋,即使登记与实际权利不符,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簿信赖,该交易应当法律保护,其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5、婚前房屋增值或贬值后果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婚前个人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将增值或贬值,由谁承担该后果无不产生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婚前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其价值增减属于房屋形态转化,而非投资收益与风险,其后果仍应当由该方继续承担;第二种观点认为:增值与贬值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个人债务,双方对房屋价值维护均有相当贡献,故价值变化后果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现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前或者结婚之前一起按揭购买房产的,而有的情况下可能在房贷尚未还清之前,夫妻就离婚了。那么此时离婚时怎么分割按揭房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的,房产过户需要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才能有效力。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
      一、首套房继承到底有没有遗产税??1、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在继承房屋办理过程中不需缴税,在对外出售时需要全额缴纳20%个税及其他税费。继承房屋需......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一、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小产权房在拆迁的过程中能否获得补偿是主要是根据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有效就能获得补偿,合同无效则无法补偿,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1.如果小......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进行分割
      很多人买房都是靠家里的支持,就包括新婚夫妇,有的也是父母出资买房的。对于这样的房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来分割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在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违约情形,那么您知道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情形都有哪些吗?既然一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赔偿违约金,不过要是买卖二手房违约金达不成一致怎么办?我......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二、租期从起至止。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

·夫妻共同房产怎样认定
      夫妻离婚,在子女抚养、共同债务偿还等方面都有许多问题要处理。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财产分割,而其中争议最大的应该就是房产该分割的问题。但是,在夫妻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房产......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

·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
      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一、商品房过户的步骤是什么(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