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追讨借款的风险包括哪些

自然人之间借款时,一般会口头约定还款的期限,在出具借条时,有时会将还款期限写明,有时则不会写明具体的还款期限。个人之间借款的不规范往往导致追债难的问题,那么,追讨借款的风险包括哪些?为了避免相关的风险,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看完下面的介绍您就清楚了。
  一、追讨借款的风险包括哪些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要及时催要借款,但在很多情况下,借款人都无法按照双方的约定按时一次性归还借款,在这过程中出借人可能会多次催要,远远超过两年的时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为普通时效,即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之日(指借条上写明的归还日期,或者前一次催要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两年的,即丧失了胜诉权,债权便不会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出借人通常是以口头或电话方式催要,一般都不会注意保留曾催要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这样在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时,往往会因为借款已经超过诉讼而得不到偿还。
  二、追讨借款应注意什么
  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就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还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如果有了公证的还款协议,一旦到期,债权人就可以依据协议直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节约时间和金钱。希望对出借人追讨债务有所帮助。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债务因为复杂的原因不具备合法讨债的条件。对于此类债务债权人在讨债过程中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务必要对自己的行为心中有数,在请人帮助讨债时更要控制局面而不能失控。如果对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最好事先咨询一下律师,免得讨债无能反受法律制裁。
  
  
  

·针对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
      针对欠钱不还的朋友怎么办?(一)、收集“三组证据”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集资诈骗罪是否能退款?
      集资诈骗是诈骗犯非法在民间进行集资的一种诈骗手段,其高利率高回报的话欺骗了许多投资人,侵占了他人财产并自己挥霍享受。作为投资人需要选择合理的投资方法,认清融资企业或各人,被骗之后立......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承担连带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
      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在发生借款纠纷后,如果债权人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作为原告,债权人需要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具体来说,借款纠纷原告要怎样举证呢?为了能够在借款纠纷诉讼......

·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

·一、欠债不还被起诉了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欠债不还被起诉了的后果是怎样的?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民法总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

·婚姻期间一方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从原则上来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收入通常为共同财产,而一方对外的欠债,则往往也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不过从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现在的情况可能就不太一样了。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