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天津买房政策是什么

每个地方的都有自己独特的买卖房子政策,但是却都很多人并不了解这些政策,当然在天津,也会有天津地区自己的买房政策,不太了解或者不关注这些政策的朋友们,如果将要买房,或者马上就要买房,我们在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份天津买房政策,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金融部门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进行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四、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
  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以及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申请办理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申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工程形象部位标准,6层以下(含6层)建筑需达到封顶,7至12层建筑需达到6层以上,13层以上(含13层)建筑需达到总层数的50%。
  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项目建筑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为准。
   五、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申报每幢房屋单位建安造价、销售单价上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上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10日内,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将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公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中介机构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价格上限宣传和销售商品住房。
   六、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对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需签订预定协议的,应当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网签《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并在2个月内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反复预定的方式囤积准售房源,每套房屋预定次数不得超过2次。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确保本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对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国土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期间可关闭涉事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功能,情节严重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正确分析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及运行情况,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各类机构及个人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制造、传播谣言的,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规定事项。
  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天津买房政策,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天津对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非常重视,实施了区域性住房限购,在天津想买房的朋友,希望我们整理的这些资料能够帮到您,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

·新婚姻法有关房产加名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房子是人们生活、居住和办公的场所,是人们的日常生活所需的。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或是结婚后,会把一方的房产证名字加上对方的,也是为了房子可以由双方共有。但是房产加名字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婚前房升值部分要怎么分割
      我们发现,有些情况下夫妻离婚除了要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外,同时还会涉及到对房产婚前婚后的升值部分进行分割。而对升值部分的分割就与分割房产不太一样了。那通常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房升值......

·离婚时卖房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而此时一方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那就需要同时对另一方折价作出补偿才行。不过现实中,很有可能出现没有钱进行折价补偿的情况,此时也就只能......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加老婆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

·租房高空坠物由谁承担责任?
      对于没有能力支付房屋价款的责任主体,可以通过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暂时的获得房屋的适应权,若此时,此栋楼发生了高空坠物事件,租房高空坠物由谁承担责任?责任主体,需要根据受害者已经......

·离婚后离婚房产除名怎么办理
      夫妻二人生活难免会有摩擦,有时候互相让一步就过去了;但是总有一些夫妻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解的,与其每天吵架不如就选择离婚。房子作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后总会归属于一个人,那......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如果当事人自己有用人单位的话,用人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会代为缴纳。如果当事人属于自由职业者,可办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账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