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效力: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合法有效。
  
  (二)、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不需要公证:合同从双方签字时起就合法生效。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公证的话也可以,公证只是使合同的证据效力更强一些。
  
  (三)、虽然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不需要公证,但现在各地政府一般规定个人房屋出租协议需要到房管部门备案,注意:备案只是为方便管理 ,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5)、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此条已经失效)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1)、如果是公民个人之间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字即可、不用盖章:双方签字后合同即生效。只有在公司法人之间签定合同时才要求加盖法人章合同才会生效。
  
  (2)、二房东转租:必须经过大房东的同意,未过同意的,转租无效:大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二房东的房,并且租房人的损失应由二房东承担。如果事先没有大房东的同意、但在转租后得到了大房东的同意的:转租合同仍然有效,只是转租人只对二房东依据转租合同承担交房租的义务、二房东依据他与大房东的租赁合同向大房东承担义务。
  
  综上所述,个人租房合同书需要经过谨慎的思考和依据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拟定,当双方签订之后便有了法律效力,为了保障自身的权益和明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了解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拟定依据和法律效力很有必要,

·如果买房公证需要什么证件
      如果买房公证需要什么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需要提交材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
      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该怎么办不得不说现实中很多购房者都是受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吸引,才会实际去了解开发商的商品房。但最终决定购买之后,却发现商品房的广告宣传和合同不一致,要是遇到......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

·离婚时有房贷算债权债务吗
      离婚时有房贷算债权债务吗离婚时的房贷肯定算债权债务,主要在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房子是共同财产的应为共同债务,属于个人财产的应属于个人债务。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的贷款是......

·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对此我们将在......

·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房屋转移行为,房产继承之后就需要办理转让过户,过户之后才会成为自己的房子,继承法对于房产继承的程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那么房产继承如何办理转让过户呢?我......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
      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一、公安局管恶意抵押房产吗恶意抵押房产,若涉嫌拒执罪,会已送公安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

·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
      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一、房产质押手续办理的流程房地产质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质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质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2)质押当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