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哪些1、试用期内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的3、员工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的4、单位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6、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一致的9、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10、其他情形。单位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合同的,则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并按照规定向员工制服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条解除合同的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金。二、单位提出解除,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只有一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2、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旧不能胜任的。以上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不能提前通知,也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得工资代替提前通知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多表现为单位将员工辞退。这时就要注意了,如果用人单位辞退是违法的,那么可以追究单位的责任。而在一些情况下,单位即使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但也不能要求员工马上走人,有些时候需要单位提前30天通知,若不提前通知或者要求员工马上走人,那么需要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劳务派遣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是什么?
      劳务派遣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是什么基本条款就是要注明用人单位及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要注明用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薪酬及保险缴纳等各种福利待遇,同时还要注明被用人单......

·做工伤鉴定钱谁出?需要多少费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到人身损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由工伤保险对其进行一定的理赔。工伤鉴定的申请可以等到员工伤情稳定之后进行。而工伤鉴定是需要收取一定费用的,那么做工......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目前,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非常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很多不法分子不是一个人,而是通过组建公司的方式在网上诈骗。这种情况下,公司直接......

·提前一个月辞退需要补偿吗?
      提前一个月辞退需要补偿吗?一、提前一个月辞退需要补偿吗?需要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用付双倍工资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

·工伤事故中工伤残疾赔偿金谁来赔
      工伤残疾赔偿金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公司没有给职工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自己赔付工伤残疾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