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合同与因居间行为而促成的合同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合同履行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二、居间协议法律规定房产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双方购房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购房房源、客源、买卖等服务。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居间费用,且居间费用由买卖双方承担。但!若买卖双方解除了购房合同自行解决纠纷。或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关于居间协议中的居间服务费用还需要以合同约定承担吗?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若因买卖方违约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未成立,致使中介公司居间合同未成立,中介公司不能要求买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报酬,可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因其委托而在居间活动中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房产中介居中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的达成,那么就算是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向其支付中介费,也就是居间费。当然,日后买卖双方解除了购房合同的,并不不影响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而实践中,中介费一般都是由买方来承担,具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当事人之间可以再协商确定。
  
  
  

·二手房首付一般要求多少
      二手房首付一般要求多少1、如果是购房者没有了房产的,也就是首套的二手房了,那么二手房贷的首付的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的不是销售的较而是评估价的。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南京二手房评估作......

·房屋价格风险该怎么防范
      购房的过程中实际产生的风险可能会很多,而不能妥善处理的话,那么这些风险就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实际的损害。不过您也不用太担心,对于其中的风险其实也会可以提前防范的。那么这里面的房屋价......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
      北京石景山区两限房规定了哪些申请条件?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房贷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贷没还完可以过户吗?根据法律规定房贷没还完可以过户,只要此时房屋并不存在着任何的法律纠纷是可以进行过户的,当然如果没有还完房贷的话,必须要将原来的还款都付清楚,这是通过......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不少,而被掩埋在下面的埋葬物究竟归谁所有,又如何安置,成为一个问题。对于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在法律上对......

·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定责
      因为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如何定责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如果是因为楼上住户装修等造成的,应当由楼上住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人为原因造成漏水,应该......

·夫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对于夫妻在婚后所得的房产,一般情况下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这个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婚后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一方......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政府在最近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政府在最近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政策。租售同权的具体内容并不是抽象的,具体来说包括很多种权利。这一政策的推出,有利于我国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