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一、假药移交公安立案标准的条件有哪些?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假药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构成本罪同时构成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 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 :
  
  第二条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假药本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而且此行为也会给他人带来很大的伤害,但公安机关在进行立案的时候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处理,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保障受害者的利益。
  
  
  
  
  
  

·肇事逃逸受害人交强险赔吗?
      一、肇事逃逸受害人交强险赔吗?1、首先,在能够找寻到逃跑的肇事车辆情况下,责任是由逃逸一方承担,即对方承担全责,因此您这边产生的车辆修理损失由他承担(保险公司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

·违反交通规定拘留时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违反交通规定拘留时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2、《刑事诉讼法》第八......

·高速交通事故处理技巧,如何进行赔偿
      根据调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很大的,而由于高速公路上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所有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掌握一些技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那么高速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呢?我们一......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按几天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按几天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

·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处理?
      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处理?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医药费以及实际造成的误工损失来进行赔偿。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

·法律规定的超标电动车标准是什么
      法律规定的超标电动车标准是什么新的电动车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如下: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有两个车轮;2、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3、最高车速不超过26公里......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
      法律规定汽车违章多久能注销?汽车有违章记录的情况下是不能注销的,需要先处理违章记录。《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的话,或者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的话,这时双方会签订一份关于该交通事故的赔偿协议,这份协议具有民事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