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
  
  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我行的要求;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二、质押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出质人财务报表;
  
  3、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
  
  4、出质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5、质物权属证明;
  
  6、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7、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三、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一是要考虑应收账款双方的信誉度,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有无不良还款记录。结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于企业非财务分析的要领,对企业的营业前景进行预测。要保留企业销售合同的原件、卖方企业的发货单、买方企业的收货单及货物验收合格入库的证明等,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二是认真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除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基本指标外,重点看五项指标。一看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中的占比,这一比例,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状况,比例过高,要分析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二看应收账款周转率。反映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三看应收账款的平均回收期。这一指标能够影响我们决定贷款的期限。应收账款的到期日就早于合同规定的还款日。四看应收账款的成分比例,是否集中于一个客户。这一比例反映企业贷款回收的风险性。五看付款单位是否为贷款申请企业的关联企业,是否存在关联方交易。
  
  三是要求付款方提供承诺书,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账户内付款。同时要以书面形式规定,付款方在承诺书中签字确认到期不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如果在未告知质押权人的情况下,擅自支付,对由此对银行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等。
  
  四是办理质押登记。《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办理质押登记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起效。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可以再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出质人应以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银行则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五是确定合理的质押比率。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质押率控制在50%-70%左右。
  
  六是做好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加强贷中风险预警机制。如付款单位出现重大变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单位未按时付款,销售企业怠于行使到期权力;贷款未按用途使用等情况预警。信贷员要做好定期或不定期向应收账款欠款企业核实应收账款余额工作。
  
  综合上面所说的,贷款是可以质押东西来进行处理,但质押贷款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在办理的时候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才能办理好,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就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只要准备齐全就可以很快的放贷。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
      一、夫妻离婚隐瞒外债怎么办需要一起承担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他的所有的银行账号,把他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坐飞机高铁动车,普通火车的软卧......

·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
      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起诉后是否可以主张得到利息?现在很多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是很常见,那在起诉后能否要利息,这就有了许多的争议,法律方面是有着相关规定的,我们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

·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有哪些一、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的情形有哪些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

·夫妻一方借款算不算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款算不算共同债务一、夫妻一方借款算不算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

·网贷欠多少
      网贷欠多少钱会被判刑在网贷平台还没有诞生之前,可以说大部分的老百姓,尤其是年轻人群体,理财意识都比较淡薄。随着网络借贷模式出现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到了网贷队伍当中。那么,网贷......

·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该怎么处理?如果一个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了,或者由于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以及公司内部分立解散等原因被注销了,但是在公司被注销前,存在一些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