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
  
  在有关劳动的案件中,应该在判处之后紧接着的四十五天之内做出判决;
  
  若是有异议的,那么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当事人进行申请的时候,应该是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请。
  
  其中,申请书内容还应该包括一下内容:
  
  一是申请人的详细信息,或者其他的一些详细信息;
  
  二是被申请人的详细信息或者主要的负责人的一些信息等;
  
  三是对于有争议的事情的内容是否属实以及申请的主张理由。做出决定的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该在一周之内做出是否进行审理的决定。应当在开庭前的五天之内将所有的通知事宜通知当事人;若是当事人在开庭时间没有上庭或者未经同意中途退庭的话,法庭对申请人以撤诉的状况进行处理,被申请人按照缺席的情况进行处理;在开庭之后进行人员名单的宣布,询问其是否要回避;开庭之后当事人进行辩论,申请裁决。
  
  那么其需要走哪些流程呢?又需要多少钱呢?
  
  有两种争议的案件是在审理之后就彻底判决的,一种是小额诉讼的案件,另一种是标准明确的案件。
  
  具体的情况是:
  
  一是对劳动报酬进行追讨的案件;
  
  二是由于工商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案件;
  
  三是与经济有关的案件的追讨的案件;
  
  四是对事故赔偿金的案件;
  
  五是根据国家规定的案件,像是假期等的。
  
  以上针对的是单位,如果劳动者对裁决有异议的,那么依旧可以提起诉讼,也是保护劳动者权利的一种方法。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话,应该向仲裁机构缴纳相关的费用,包括处理费和受理费,收费标准为:
  
  1.三个人以下的为每件事情缴纳二十元;
  
  2.四个人到九个人之间的每件事情为三十元;
  
  3.超过十人(包括十个人)以上的每件事情为五十元。
  
  4.那么劳动案件处理时处理费用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5.如果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事情收费为三百元;
  
  6.有争议的案件的话,按照以下情况叠加收费:一万元(包括一万元)的案件,每件事情为五百元;
  
  7.超过一万元但是没有超过五万元的(包括五万元)的部分,按照其百分之三进行收费;
  
  8.在五万元到十万元之间的(包括十万元)的部分,按照其百分之二进行收费;
  
  9.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进行收费;其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进行申请的数目为标准,若是金额不一致的,那么便以实际金额为主。而案件需要的受理费用需要在接到通知之后的五天之内缴纳,若是过期没有缴纳的话,那么便以撤诉的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当事人遇到特殊的情况的话,除了缴纳处理费和受理费,还应该缴纳以下费用:
  
  一是向有需要进行取证的办案人员付出出差的旅费;
  
  二是如果需要申请材料还是其他的什么文书的费用,也是需要出费的;
  
  三是当事人如果要求第三方进行事情的处理的话,是需要支付其费用的;
  
  四是对需要出庭作证的人员,或者是其他一些必要的人员支付费用;
  
  审理的案件中,由败诉的一方支付审理费用;若是双方都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话,那么双方都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
  
  若是调解协商之后达成协议的,费用则由双方承担;若是没有达成协议的,那么就要由委员会进行决定了。若是撤诉的话,那么费用则收取一半。
  
  若是有以下困难的,则可以申请减交,缓交,或者免交费用:
  
  一是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但是却是工商导致的事情;
  
  二是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的的人员名单里出现;
  
  三是按照规定接受援助的人;
  
  四是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中被确认为确实是没有能力或者是有困难的人员。
  
  

·工伤八级伤残在重庆应赔多少钱
      工伤八级伤残在重庆应赔多少钱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是什么?以前经常有新闻报道各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楼脆脆事件、大桥垮塌事件等经常出现在新闻上,甚至有些防洪的堤坝出现豆腐渣工程的现象。建筑工程往往都是百年大......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每一个行业都有他需要遵守的规则,国家也会制定出一个标准来规划整个行业,只有制定实施了合格的标准才能够更好的适用发展。在煤矿井巷工程中,国家也有制定煤矿井巷......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现在城市的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各处出现了各种建筑工程,因为市场的繁荣,所以有份多私人单位进入到了工程的建设。这时候,有些人图谋利益而不注重质量......

·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当单位遇到工作比较紧急或者项目没有完成之时就会选择让员工在下班之后或节假日加班,公司会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员工加班工资,劳动法中对于加班时间以及加班工资等都有......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
      不属于劳动工伤的情况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

·强迫劳动罪法院会判多久?
      强迫劳动罪法院会判多久?强迫劳动罪的量刑处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