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一、拖车业务管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条规定:“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者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依法拖移机动车。”第20条规定:“拖移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因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拖移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违法事实;
  
  2、将违反停车规定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的地点;
  
  3、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应当及时发还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将车辆拖移至停车收费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停车收费水平的停车场停放。”
  
  二、销售业务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都是非常严格的,拖车时不应妨碍其他车辆,将拖车移至指定地点,驾驶员要配合交警;销售合同需明确双方规定,合同需由专人保管,定期整理。

·四川交通事故工伤双赔偿具体是什么?
      四川交通事故工伤双赔偿具体是什么一、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

·对方把我车撞了只修修吗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如果没有人员伤害,只负责出修理费。其他费用的法律没有依据,难以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

·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

·交通肇事逃逸人无法确定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人无法确定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人无法确定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协助破案。构成肇事逃逸条件有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

·年社保要交多少钱?
      一、社保交多少钱1、社保的缴纳费用是按照工资的比例来决定的,2、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失业保险......

·交通肇事罪法庭调解的规定是什么?
      在了解过交通肇事的相关处罚标准之后,并且能够了解,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够得到一定的惩罚,那么在法庭当中调节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根据新的说法,如果被害人与肇事者达成了协议,就可以在......

·肇事逃逸触犯的是交通法刑法吗
      肇事逃逸触犯的是交通法刑法吗是刑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被认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