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二、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
  
  (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在2018年出台的司法解释中,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一方在婚内对外有欠债的,另一方要是不知情没有签字,事后也没有进行追认的,那通常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除非这笔债务在合理的范围内,同时也是用于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才有可能按照共同债务对待处理。
  
  

·债务人不还钱这么办?
      债务人不还钱这么办?一、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以及超期的利息。贷款人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人将向法院起诉,法......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

·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
      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一、夫妻债务被起诉的流程步骤是什么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

·公司法减资债权人享有知情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当中一直对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这种事情要求就非常严格,具体体现在审核材料,减资程序,减资金额的具体界限等各方面,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目的之一,就是要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

·大学生借钱不还怎么办
      学生借钱不还的处理方法:先私下协商,要求对方还款,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现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

·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
      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一、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一)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当公司有较多经营盈余时,股东一般希望能将盈余资金以......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
      银行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的问题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条......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去世存款算遗产吗?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