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得发放贷款的情形有哪些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二、贷款的限制有哪些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2、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
   三、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若公民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则就要先了解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银行是不得发放贷款的,与此同时自己就要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否则的话提出了申请之后,最终也是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当然,要是申请贷款不能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的话,则也会对贷款申请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

·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彼此借款,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朋友却会延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实践中,如何解决朋友欠债不还的问题呢?此外,为了避免借款纠纷的发生,朋友之间在借款时......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具体来说,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可......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
      拖欠网贷两万会被起诉吗?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花八门的名字,收费标准都非常高。因此,有能......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哪些债的关系在本质上就是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是同时存在的。生活中,这些关系可能与我们息息相关,可能很多时候我们都无法避免。而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一、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
      一、离婚后补偿款收条如何书写?应写明事由、补偿款具体金额(大小写)、收款人及时间。应注意,收款人应为判决书或调解书载明的对方,交给其他人可能面临履行不当的风险。如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