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自首要拘留吗交通事故逃逸,第二天自首,对方轻伤,不用拘留的。会按如下规定处理罚款和扣12分的二、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2014年12月15日,公安部下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2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意见稿还明确3种伤人事故可以快速处理。三、肇事逃逸的性质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勇于承担责任是每一个人都需要做到的,其不仅是对受害人的一种安抚,同时也是对自身错误的纠正。一般对于自首行为,只要受害者不过多的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被拘留,但是相应的赔偿还是需要支付,这是对受害者的一种生活保障。
  
  
  

·对于交通肇事赔偿交通费吗
      对于交通肇事赔偿交通费吗交通肇事不需要赔偿交通费。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一、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如果家产中有犯罪所得,则需要充公没收,合法部分不能充公。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案情采取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
      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一、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怎么处理?交通逃逸把对方撞伤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对伤员进行医疗救助,并报警由交警机关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并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交通肇......

·二手房交易中的风险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进行二手房买卖的,通过上一户人家的居住,可以看出房屋是否存在......

·摩托车无证驾驶拘留吗?
      摩托车无证驾驶拘留吗?摩托车是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尤其对于三四线城市以及县城、城镇上的人而言,它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一种机动车。很多人熟知汽车的交通规则,但是对于摩托车需......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校车超员新规定是什么?近年来,关于校车事故的报道时有发生,由于校车上面乘坐的是儿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比较严重。在大部分事故中,都和校车超员有关,一些校车运营方管理不善,校......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力度的加大,我国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房价降幅较快,导致购房者要求退房事件纷纷发生。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