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写一封借条需要?

写一封借条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一、写一封借条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5、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7、高利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实际上,不管债务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有多么的亲密,借钱的话借条还是非常重要的,另外就是在借条当中如果约定的利息过高,或者对方借钱是用于违法犯罪的,有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
      个人质押贷款还款方式都有哪些?一、申办个人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必须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有价权利凭证作为质押物。3、能够提供借款人......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发行债券的条件有哪些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一、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担任某一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其实对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特别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因为既然是公司的......

·起诉追讨欠款应该怎么做
      起诉追讨欠款应该怎么做一、起诉追讨欠款应该怎么做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依法起诉维权: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不需要信息披露,股东个人借款行为和公司无关,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1、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上......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
      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一、债务纠纷案件如何打官司打债务纠纷官司即进行债务纠纷诉讼。诉讼是解决债务纠纷的重要手段,且最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不到万不得已,相信谁也不愿意走到诉讼这一......

·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都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朋友间借钱是很常见的事,如果借钱给朋友但其不还的话,向追讨又显得不讲情义。所以,了解如何预防欠款纠纷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在实践中,预防欠债纠纷的措施有哪些呢?如果预防没......

·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
      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一、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目前个人投资者参与公司债投资主要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而直接投资又有两种方式:一是参与公司债一级市场申购,二是参与公司债二级市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