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一、工伤停工留薪待遇谁来支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一)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康复性治疗费用、转外地治疗的工伤交通费、工伤住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二)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三)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
  
  (一)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享受护理待遇;
  
  (二)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停工留薪期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暂时停止工作,接受医疗救治和伤情恢复的时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包括医疗机构治疗期和伤情功能恢复期两阶段。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者特殊情况,经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诊断和《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停工留薪期发生争议的,可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对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不服的,自收到确认通知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但职工依法自愿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除外。
  
  

·幼师工作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索赔?
      现在很多师范学院的学生毕业后,选择到幼儿园工作,当一名幼儿园老师。按照规定,幼儿园作为用人单位,要同幼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在合同里面写清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那么,幼师工作多年......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③申请人......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许多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许多分项工程组成的,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建设方会组织验收人员对该工程的各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只有这些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
      对于旷工一天辞退违法吗?旷工一天辞退员工这种做法就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旷工一天视为自动离职,那么劳动者旷工一天,将没有补偿。如果公司没有规定,旷工一日将怎么处......

·婚后个人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
      婚后个人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

·一般工伤鉴定结果多长时间?
      当今社会,雇佣矛盾出现的越发频繁,这其中表现尤为明显的就是工伤矛盾,工伤鉴定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门和焦点话题,而一般工伤鉴定结果多长时间很多人也是无从知晓,事故发生后经常像无头苍蝇......

·女职工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

·工商企业融资特征有哪些?
      工商企业融资特征有哪些?融资已然是一个大的时代趋势的当下,假使你暂时并不想融资也必须得对融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了解,商业人怎能不了解商业行规呢,本站我们贴心地为您整理出了三点工商企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