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避

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避
  
  一、民间借贷案件里存在几个突出问题
  
  借款、担保手续不规范,存在隐患。部分当事人以 收条 等替代借据,甚至没有借据,只有银行转账凭证,导致双方借贷关系难以认定。部分大额借款,出借人仅有借据在手,没有借款实际交付的证据,引发争议。此外,借款协议或借据对于保证人保证范围、保证期间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形也屡见不鲜。或者,双方虽约定以车辆、房屋作为抵押物,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均导致担保形同虚设,给实现债权造成障碍。
  
  高息现象普遍存在,日益隐蔽。在当前融资困难的背景下,民间借贷利率不断攀升,月息最高达到10%左右。同时,出借人为了掩盖收取高息的目的,往往采取在交付本金时直接扣除利息或在借条约定的利率外另行收取利息等做法,以规避法律规定。
  
  部分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交织,导致出借人血本无归。
  
  最后,当事人为逃避债务,互相串通、虚构借款事实的情形也日益增多。
  
  二、如何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出借人:在出借款项前,要仔细审查借款人的资产情况,了解借款用途;借款应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保证人的责任形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限尽可能明确;款项交付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如采用现金交付的,要保留现金来源的凭证;如果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借款时让另一方也签字确认;不要贪图高息,以免成为犯罪分子诈骗的对象;借条上应载明出借人,尽量通过本人交付借款、接收还款,以免在出借主体上发生争议;法人作为借款人或担保人的,除加盖公章外,最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以免发生争议时,对方对公章加盖过程等提出异议;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须在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内向法院起诉;不能以合法借款的形式掩盖违法目的;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分支机构未经公司授权,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借款人:对于受到胁迫出具借条的,实际上借款事实没有发生或者涉及赌博、走私、吸毒等违法债务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利,但即便借款用途违法,没有证据证明出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借款人仍应承担返还责任;借款尚未实际交付的,不能向对方出具借条或收条,如果已经出具的,要将借条及时取回或者在借条上注明款项没有实际交付;对于格式化的借据,不要留白,防止事后被添加或者更改;借条或协议尽量一式两份,自己留存一份;归还借款后,应及时将借条取回;尽量通过转账等方式归还款项,并保留相关凭证。
  
  

·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存款吗
      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存款吗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那部分,超过额度的不可以执行。在一个家庭里面,对外会有一些债务,有些是共同的或者是个人的。如果夫妻离婚,个人债务应当......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很多关于枪支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认定为犯罪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枪支、违规制造枪支等等。也就是说必须要先取得了相应的配枪资格之后,才能持有枪支,否则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要是此时还将......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发行公司债券要满足什么条件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

·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
      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一、借高利贷的人死了,他的家人需还款吗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过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借高......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
      夫妻的共同债务认定范围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一、民间借贷的一般举证责任是怎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证明责任显然应当由作为出借人的原告承担。需要......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