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跨境并购贷款
  所谓跨境并购贷款,是指中国的银行向国内的并购方或其在境外设立的实体提供融资,用于其收购境外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在2008年12月之前,受限于《贷款通则》中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约束,中国的商业银行不能提供贷款给借款人用于并购活动。
  尽管有商业银行通过擦边球的方式开展了此类的交易,但这一约束仍极大地限制了银行和企业在这一领域的合作。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需要监管部门对这一限制予以突破。
  2015年2月,银监会对该指引进行了修订,自2015年2月10日起施行。
  1、是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将并购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
  2、是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
  3、是适度调整并购贷款担保要求,将此前执行的担保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在防范并购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并购项目的风险状况及并购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合理确定担保条件。
  出于规避风险、审查、税务、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交易方往往设计很复杂的跨境交易结构。与之相适应,跨境并购的融资模式也有多种,需要根据交易的具体状况进行个性化的设计。
  国内银行认为,由于境外子公司一般是为了并购需要而在海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其自身的还款能力很弱,因此,贷款银行大都倾向于直接借贷给境内公司(例如境内集团公司或其国内项目公司),而不愿意直接贷款给其境外子公司。
  虽然《风险管理指引》取消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但以境外子公司作为借款人时,商业银行仍一般要求其集团公司提供担保。
   二、操作流程
  1、客户接洽,搜集分析基本资料,确认客户需求;
  2、根据项目情况组织财务税务、法律、技术尽职调查;
  3、综合尽职调查结果,与客户商谈融资结构和各项融资条件;
  4、行内授信审批;
  5、授信审批通过后,与客户商定融资结构和融资条件,签署融资文件;
  6、借款人落实放款条件,我行按照融资协议约定发放贷款;
  7、贷后本息偿付、贷后监测管理。
  对于跨境并购贷款国家有明确的规定,银监会也对其进行了修改,适度延长并购贷款期限,适度提高并购贷款比例,适度调整并购贷款担保要求,跨境并购贷款也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这样才能办理好贷款。

·绵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要提供什么材料?
      绵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申请要提供什么材料?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金融机构针对个人发放的贷款。现在市面上的金融机构比较多,我们在选择办理贷款的时候应注意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办理,以免......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一、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⑴、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业务部、经管部等与债权债务业务有关的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财务定期编制《往来账款分期明细表》,全......

·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也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的犯罪,换言之,如果实施了挪用资金的行为,但此时并不具有这样的身份,那么就无法认定为挪用公款罪,而此时成立的则有可能是挪用资金罪。在对挪用公......

·三年前的欠条现在可以向法律起诉吗
      可以。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从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民法上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欠条而言,是三年。即从欠条签发之日起视为债务发生之日,三年内如果不像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丧失了在人民......

·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
      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在生活中,有的民间借贷签订了借贷书面协议,但有的借贷并没有签订书面借贷协议。那有人就问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角度来看,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能不能不签书面协议,也......

·股票与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股票与债券的主要区别有哪些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

·在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迟还款吗
      在疫情期间信用卡可以延迟还款吗?信用卡可以延期还款,如果持卡人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在最后还款日之前还款,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申请,通常信用卡延期还款最多只能延2至3天。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延......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
      怎样看待最高院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最新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