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哪些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3、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一方面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另一方面,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4、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不管具体调解形式怎样,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协议。
5、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二、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
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
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债务的清偿,关系着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自然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十分重要的。若是,出现债务人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况,债权人也可充分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如代位权、撤销权等等。若是对债务提供有担保,如保证人、担保物,那么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将担保物拍卖之后偿还。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债权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
·如果打欠债人一巴掌违法吗
如果打欠债人一巴掌违法吗打架、斗殴、伤害都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追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有法律保护?(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有出借行为。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借款用途不......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在一般的保证当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其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随着一起中断了。但是在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中,即使是主债务......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和相应的注意事项。1、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因为......
·借款?投资?
案例:袁先生自2017年12月开始,与妻子共同经营一家餐饮公司。目前,餐饮公司仍在经营当中,但是开业后有亏损,未审计具体亏损数额。高先生与袁氏夫妻系朋友。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高先生......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万千借条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标题,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原因以及借款日期的,此时才是有效。为了保障借钱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在写借条的时候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