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 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有什么?

一、 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民法典》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二十六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四百二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四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四百二十九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四百三十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四百三十一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四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四百三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随着我国民法典的颁布的实施,涉及到房屋买卖的物权认定也是需要按照上述法规来进行适用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房屋交易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不同,所需要认定的物权情况也是不同的,造成了矛盾和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
  
  
  
  
  

·在我国继承的房产出售时税费怎样计算在“国税函20
      在我国继承的房产出售时税费怎样计算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
      新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离婚时双方的各自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割等各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标准、怎么分割都做了细致规定,确保当事双方的权益能得到最大保障,下......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
      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什么样的房子不能买?(1)核查户籍状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买家要亲自或委托房产......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有哪些根据房屋权属性质来分类,房屋包括了动迁房和商品房。因为对房屋区别不正确,没有一定的房产知识,购房者在购房之时容易吃大亏。那么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请跟随......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厂房征收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各个省市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法是怎样的
      夫妻在结婚时都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所以根据现实所发生的情况法律制定了相关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房产也在其中的规定当中,但是房产这一性质,分割的时候比较麻烦,那么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配......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可以退房吗?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后一般是不能退房的,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

·一般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卖方会先就二手房的价值做一个评估,这
      一般在出售二手房的时候,卖方会先就二手房的价值做一个评估,这样自己才能大概确定一个比较合同的价格进行出售。那实践中房产评估方式都有哪些呢?而除了在出售二手房的情况下,还有哪些情况下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