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书盖章不清,而且没有法人签字,算有效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听到有些员工从事的工作涉及到商业秘密,需要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那么员工和单位签署的保密协议书盖章不清楚,而且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这样的保密协议书有效吗?下面就这个问题收集了相关资料。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一、保密协议形式
  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
   二、保密协议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2]
   (三)约定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3]
   (四)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保密协议中不得直接设定违约金,若约定违约金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密协议中不可约定违约责任,保密协议中可约定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内容以及计算赔偿数额的方式。
  协议一般是一式两份的,你作为当事人签字后,双方均保留原件的,也可推定发生法律效力。单位的公章可以随时补盖。
  通过上文我们知道了保密协议书盖章不清、没有法人签字是否有效分两种情况。如果保密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合同盖章签字的,保密协议随之有效。如果保密协议是单独签署的,上面没有单位盖章,也没有法人签字,那么这样的保密协议就是无效的。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
      工伤康复费用能否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

·社保补缴工资原始凭证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社保政策也可以说是事关民生的一项重大国策,非城镇职工的社保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部分。如果是城镇职工的话,社保所包含的内容就比较多了。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纳社......

·劳动合同没到期离职违约金是否要给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没到期离职违约金是否要给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
      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什么?施工合同诉讼管辖地规定是应当是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来进行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

·职工工伤被抚养费怎么算?
      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同时还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等等。因为工作受到的伤害单位是可......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管理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项目经理部能否正常运转,首先是项目经理的人选问题。选择什么人担任......

·我国法律是严禁企业使用童工的,一经发现,会严肃处理。在用工荒
      我国法律是严禁企业使用童工的,一经发现,会严肃处理。在用工荒的时候,一些饭店会招聘使用一些未成年人,比如一些十七八岁的孩子。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是否违规使用童工的问题,作为饭店的主要负......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如何计算
      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如何计算?1、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