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2、需一般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一般求。强制执行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对于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如何,法律、行政法规没有作出规定。劳动仲裁,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不受仲裁协议的约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处给予了当事人的选择权,即当事人既可以重新达成书面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不达成仲裁协议,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明确法律关系的重要文本协议。也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在很多的民事纠纷中,劳动合同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劳动者......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签几年时间?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签几年时间?公司为了保证自己的公司能不断发展,通常在招聘员工签合同的时候规定合同期限,以便在合同到期的时候可以淘汰掉一些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并招募一些新人进入公......

·员工个人能否做工伤认定?
      现实生活中,一些工作较危险,容易发生事故。如果是较大事故,对员工未来的工作生活有较大影响的,而员工是有保险的,企业会申请工伤认定,劳保部门会给予相应的赔偿,然而若是企业拒绝申请,那......

·女员工孕期可以辞退吗2023
      女员工孕期可以辞退吗2023一、女员工孕期可以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新劳动合同法解聘赔偿有哪些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解聘赔偿有哪些规定?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合法不?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

·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上海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