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发行债券早就已经成为了大中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时候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而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在购买该公司债券的时候,合同上都清晰的列举了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很多人对该项条款并不了解,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深入探讨了解一下这项赎回条款。
  一、债券赎回条款是什么?
  赎回条款是指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企业可以在债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赎回债券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之一。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公司的股票价格在若干个交易日内满足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赎回价格赎回公司剩余的可转换债券。由于公司的赎回价格一般要远远小于转换价值,所以此条款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实现强制性转股,缩短可转换债券的期限。赎回条款是上市公司所拥有的一项期权。影响赎回权价值大小的因素包括赎回权的期限、赎回条款、股票价格波动率等
  二、债券赎回条款的作用是什么?
  许多债券在发行时含有可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时间内发行人有权赎回债券。事实上含有可赎回条款的主要是公司债券,国家一般不再发行这种债券。这是有利于发行人的条款,当历史预期年化收益率下降并低于债券的息票率时,债券的发行人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筹到资金。这种放弃高息债券、以低息债券重新融资的行为称为再融资。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时,以赎回价格将债券从投资者手中收回。初始赎回价格通常设定为债券面值加上年利息,并且随着到期时间的减少而下降,逐渐趋近于面值。尽管债券的赎回价格高于面值,但是,赎回价格的存在制约了债券市场价格的上升空间,并且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所以,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此,可赎回债券往往规定了赎回保护期,即在保护期内,发行人不得行使赎回权。这种债券称为有限制的可赎回债券。常见的赎回保护期是发行后的5至10年。可赎回条款的存在,降低了该类债券的内在价值,并且降低了投资者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一般而言,息票率越高,发行人行使赎回权的概率越大,即投资债券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与债券承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之间的差额越大。为弥补被赎回的风险,这种债券发行时通常有较高的息票率和较高的承诺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其中,赎回预期年化收益率也称为首次赎回预期年化收益率,它假设公司一旦有权利就执行可赎回条款。但债券的滥价折价发行也会影响公司的赎回决策。如果债券折价较多,价格远低于赎回价格,即使市场预期年化利率下降也不会高于赎回价格,公司就不会赎回债券,也即折价债券提供了隐性赎回保护;反之,溢价债券投资者主要关注赎回预期年化收益率,而对折价债券主要关注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相信经过以上内容的研究,您已经对在购买债券时的公司债券赎回条款有了一定的了解,投资人在购买债券时肯定是看中了债券的利率升值价值,而公司债权赎回条款作为保障投资人和债券购买人利益的手段,则成为了购买时的重要条款内容之一,需要您仔细阅读,不要忽略。
  
  
  

·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也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的犯罪,换言之,如果实施了挪用资金的行为,但此时并不具有这样的身份,那么就无法认定为挪用公款罪,而此时成立的则有可能是挪用资金罪。在对挪用公......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担任某一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其实对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特别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因为既然是公司的......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打印格式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打印的借条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借条打印还是手工书写均有效,不对借条的效力产生影响。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

·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
      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一、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3年内。《中华人民......

·贷款催款律师函的相关事项
      贷款催款律师函的相关事项生活中的民间借贷现象在如今十分常见。但是借钱容易,叫别人还钱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您觉得为了一笔小小的借款不想去走那繁复的诉讼程序,的我们今天可以告......

·借款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一、借款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借款合同可以划分为民间借款合同和信贷合同两大类。(一)民间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公民个人之间,出借人将属于其......

·债的主体有谁,哪些人可以成为债的主体?
      当说到债的主体的时候很多人都不清楚,但是当说到债的当事人的时候很多人便会恍然大悟,其实这个债的主体就是债的当事人了,当然也有不少的人对于债的当事人这个概念也并不是很多了解,那么对于......

·不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不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