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

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朋友当时需要钱出于好心借出去是正常的时期,但是把钱借出去后会面临着不归还的风险,即使定了合同也会有这个风险,当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看似很小,但是并不小,请您看下文多了解一下。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借款合同者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在分期偿还的借款,则每一笔有明确履行期限的还款在到期之日即单独起算该笔借款的诉讼时效。至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皆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认标准,我国立法采用了“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说”,体现在法律条文中即为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但是,对如何理解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说”,理论界与实务界分歧却很大。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即属其一。对此,有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由于借贷双方事先并没有约定归还借款的时间,所以诉讼时效应从借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权利人从第二天起即可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权人在借款的次日起,在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法院就应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应根据现行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并结合法理和现实法律生活的实际,科学论证其计算方法的合理可行性,以准确地适用法律,指导司法实践,保证这类案件的公正处理。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期限的计算,仍应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得知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只要未超过最长诉讼时效20年即应受到法律保护。诉讼时效直接关乎债权人能否顺利实现债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实际生活中,债权人往往因为忘记诉讼时效,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导致自身丧失了胜诉权,原本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沦为不受法律保护的自然债务。还有些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也行使了催告权,但是由于人民法院在诉讼时效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在审判实践中,关于欠款案件经常发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明明经常找债务人讨帐,就因为没有催收的书面凭据,起诉到法院后,债务人就说人家从来没找他要帐,已超了诉讼时效。于是,赖帐者趾高气扬,债权人垂头丧气。二、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还款合同到期后可以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力时算起,但是超过二十年的便不再给予保护。看到这里相信您对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已经有所了解了。您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可以向律师详细的咨询,谢谢您观看。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
      诉讼时效届满债权消灭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有哪些?债权也是您所熟悉和关注的理财渠道,相对于国债而言,您对于公司债券也较为陌生。作为一种风险较大但收益较高的债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是比较严格、门槛是较......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有哪些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为了能让企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就需要定期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清单以及对清理企......

·欠条能转让吗,欠条的转让条件是怎样的
      欠条能转让吗,欠条的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常见的法律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三角债关系是经常发生的,那么债权人就很关心一个问题,欠条能转让吗?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

·贵阳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贵阳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一、律师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1、担任法律顾问以600/月为起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提供非诉讼......

·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合法吗?
      劳动者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者存在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管理,以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用人单位也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对于迟到早退等行为......

·欠很多网贷还不了怎么办?
      欠很多网贷还不了怎么办?网贷也就是网络贷款,近段时间网络上的裸条事件增加了您对网贷的恐惧心理。网络贷款虽然快捷方便,但是利息比普通贷款高出许多,而很多贷款者也都是大学生,在消费时盲......

·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