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相关规定?

工伤问题俨然已经成为职工和单位之间的热点问题,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和工资息息相关,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拿到的赔偿也会是不一样的,那么到底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这是您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
  对于停工留薪待遇,应是工资总额加上福利。2016年9月19日,肖某因车间突然爆炸,躲闪不及而受到严重伤害,并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半年后,刚刚出院的肖某便向公司索要住院期间的相关待遇,但公司却只同意向其给付月基本工资,至于奖金、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午餐补贴等,则以肖某并未实际上班为由拒绝。实际上,公司的这一做法是错误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工资总额加福利。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至于福利,通常包括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住房公积金、午餐补贴等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等。工伤达一至六级伤残,本人的工资可以调整。2016年10月14日,李某在上班期间由于工作台倒塌而被压伤致四级伤残。由于既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也难以适应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李某选择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虽然工伤保险机构向其支付了21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以其本人工资的75%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但李某认为支付过低,因为其月工资只有900元,不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工伤保险机构的做法不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其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资不明,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综上,应当对李某的工资给予上调。依法补足津贴差额。2016年11月11日,郭某上班途中被李某驾车撞成三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鉴于公司没有为自己办理工伤保险,郭某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作出赔偿,包括支付伤残津贴。公司基于郭某本人工资的80%计算的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遂决定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郭某以最低工资标准没有考虑到加班工资为由提出异议。本案公司的赔偿计算并无不当。《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2项中提道:“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关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第54条指出:“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据此,郭某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为您提取了相关资料,按照相关信息得出的标准便可以引导您获得相关的范例,但是情况不一可能会有所出入,如果遇到比较复杂的情况时,可以咨询我们相关律师。
  
  
  

·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
      桥梁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久?桥梁工程是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建筑工程,在一些山区,修建公路的时候会涉及到大量的桥梁建设。桥梁工程的质量控制非常重要,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整条公......

·无锡劳动合同怎么写
      无锡劳动合同怎么写2018无锡劳动合同主要有甲方、乙方,什么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还要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劳动法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分项目质量检验的四个部分是什么?分项目的质量验收。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子项目分为一个或几个检验批接受。检验批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主要控制项目和一......

·通常劳动合同满几年不辞退
      通常劳动合同满几年不辞退?符合法定条件的不管劳动合同满几年都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

·听力工伤鉴定
      听力工伤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工伤造成听力功能障碍的,可以评定为以下几级伤残,分别为:四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五级:双耳听力损......

·国庆加班还没加班工资怎么办?
      国庆加班还没加班工资怎么办?公司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1、核算期间是自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规范是没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付出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付出一个月补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