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随着社会的变迁,砌体工程越来越被广泛运用。由于技术尚未成熟,管理系统也还不完善,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错误,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从而耽误了工程的竣工,也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1、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在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是影响建筑物质量的主要因素,高素质的施工人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也是延长建筑工程寿命的重要保障。在砌体工程中出现的组砌形式混乱、砂浆饱和度不足、砖块的含水量不合格等问题都是因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所引起的,有些工作人员是对于建筑规则不清楚,也有些工作人员是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则进行施工。因此,提高砌体工程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是首要任务,企业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认真学习建筑工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标准进行砌体工作。除此之外,还应该培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让其认识到砌体工程的质量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所造成的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砌体工程的质量。2、严格做好浇水湿润工作。在砖砌墙工程开始之前,应该对砖块和墙体进行浇水湿润,这是砌体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砖块的湿润程度直接影响了砌体工程的质量好坏。通过长期的经验积累,普通砖块的含水量应该在10%-15%左右,这样砖块对砂浆中的水分不会过快地吸收,保证砂浆的饱和度和粘结性。在对砖块进行浇水湿润工作之前应该保证砖块的干净,一般需要在砖块使用前的一天到两天进行浇水湿润,保证水分充分渗透。检查砖块含水量是否合格可以通过断砖法,检查砖块截面四周融水深度就能知道是否合格。3、保证砂浆饱和度,用正确的形式进行组砌。灰缝砂浆的饱满程度以及粘结性强度高低与砂浆的和易性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在砌体工程中使用的都是混合砂浆,但是当混合砂浆不能满足施工条件的时候,可以在砂浆中加入生石灰粉、石灰膏等,提高砂浆的和易性,保证砂浆的饱和程度,其次还应该注意砂浆的保质期,尽量做到随拌随用。在进行砌体工程组砌时,应遵循砖缝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厚薄均匀的原则,对于实心砌体,应使用“三一”砖砌法,相邻砌体之间的接茬工作要做好,保证砌体与砌体之间的有效结合,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无论是食品安全质量还是建筑工程质量,都从未离开过人们关注的实现。在提高质量管理的问题中,主要解决砌体砖块湿润度不够的问题和砂浆饱满度不够的问题,好的工程可以促进建设效率的提高,减少安全隐患。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必须30天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员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员工受伤算不算工伤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被工商局发现了,将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自主创业,也越来越多的企业注册;虽然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我国有严格监控流程,但是也存......

·一、建设工程保修期规定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保修期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保修期规定有以下几点: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

·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一、毕业生没签劳动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

·停薪留职期是否保持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以及与职业活动相关的其他活动时,如果遭受不利因素的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伤判定。那么在工伤需要暂停工作的医疗期间,是不是保持工资福......

·上市公司被收购员工怎么样办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

·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违约金如何开票
      法律规定工程项目违约金如何开票?1、合同履行前违约: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2、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价外费用,一般情况下可以与合同金额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计算缴纳增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