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概念是什么?

您都非常清楚的知道刑事案件是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公职人员徇私舞弊将刑事案件不移交审查,因此会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那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概念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怎么判?
  
  [释义]
  
  本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询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佝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狗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
  
  (十)询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第402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询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法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构私舞弊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见“滥用职权罪”说明)
  
  [说明]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行政执法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拘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并且情节严重。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不构成本罪。在学理上,本罪为不作为犯罪。
  
  本罪为新《刑法》增设的新罪名。是对以罚代刑行为的一种制约。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指的是行政执法人员对于触犯法律必须移交审查的刑事案件不进行移交,并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首先我们在这边要提醒您的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

·城管追车执法对吗
      需要看是否有合法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交通事故货物怎么赔偿,有赔偿标准吗?
      交通事故货物怎么赔偿,有赔偿标准吗?交通事故货物的赔偿在法律上条款中是没有既定的标准的,需要根据交警的认定结果来作出最终的判断。但是通常会对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会不会影响低保?交通事故赔偿款不会影响到低保的,低保户的认定标准是: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一、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补贴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按月计算。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如果离婚后女......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交强险无责赔偿的内容有哪些交强险为机动车辆出行发生的意外交通事故的赔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在车辆出行过程中,只有符合交强险赔付范畴的交通意外事故才能获得赔偿,违反交通规则,不符合交......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缓刑的条件是什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