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

贷款买房可以推迟办理贷款手续吗一、确定具体定金协议或认筹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约定包括具体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如果是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就必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如果不按约定执行则属于违约。如果开发商严格要求按约定执行,购房者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在合同规定了付款时间和方式的前提下,推迟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是不允许的。二、如果发现没有约定具体的付款时间和方式,那么,可以和开发商重新商议办理贷款手续的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正常的交易程序中,贷款都是需要提前办理的,一般协商到交房期间再办理贷款是比较困难的,除非购房者是购买的现房,期房的话一般是不会允许推迟办理的。三、如果在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开发商不应收取购房者的定金或者首付,一般没有购房资格的就需要退房,开发商也应退房。在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不要交纳定金或首付,因为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备案,法律上这套房不属于购房者,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将房屋转卖给他人,那么购房者就难以保障自身权益。银行贷款买房流程:一、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在满足银行贷款买房条件之后,办理相关带齐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二、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三、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四、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允许的,这需要一开始就跟开放商量联系征求一定的条件比如购买现房而不是期房等。应注意的是延迟贷款的很多原因因为没有购买资格,但同时也是对没有购买资格购房者自身不公平的,所以那么在协商时多多留意。?? ? ? ?? ? ? ? ? ? ? ? ?
  ?
  
  
  

·一、房子出租人有哪些?
      一、房子出租人有哪些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价格纠纷的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
      法律上怎么界定二套房?(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所有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所有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

·买卖房屋过户费怎么算?
      买卖房屋过户费怎么算?一、买卖房屋过户费怎么算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

·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的义务,个人房产税征收也是一种常见的需要进行缴纳的税款的形式。那么,个人房产税要每年缴费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范围以及缴纳方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安置房需要哪些手续?申办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否有继承权?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有继承权,女儿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女婿在丧偶后赡养岳父母的也能拥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