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仲裁吗?

我刚过法规规定任何企业与员工要有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由于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会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有合同还是会发生纠纷当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有时需要仲裁很多人不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是否可以仲裁,那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仲裁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8、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怎么维权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在发生劳务合同纠纷时,是可以进行仲裁的。但是一定要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一般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就算没有劳动关系的证明,但是可以调差打卡记录等来证明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公司辞退怎么补助员工?
      公司辞退怎么补助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施工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大多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不违反民法的平等、等价有偿原则。《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

·一、书面劳动合同开除补偿金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开除补偿金吗?被依法开除是没有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法律允许员工辞职,并且此时的要求也不是很严格。但此时辞职的员工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完成了工作交接才行。那到底员工辞职应办理哪些手续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一、劳务合同纠纷诉讼状模板如何书写?原告:,女,身份证:住址:市区号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被告:公司地址:市区路号法定代表......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火灾是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灾害,特别是建筑物的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消防工程的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了,消防工程的质量保证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障。那么......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婚后能看对方工资条吗?是否能看对方的工资条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是否能看对方工资条,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