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毕竟法律中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在安排加班了之后,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才行。那这个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是要给付加班费的,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如下: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二、做一休一岗位的加班费怎么算
  “做一休一”上班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及支付: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对部分岗位采取的都是“做一休一”的上班制度,以营业员、安保人员居多。从工时制度来讲,只有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三种形式,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的特殊工时制度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并公示才生效。因此,从用工规范角度出发,采取“做一休一”的上班制度,应当纳入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范畴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请。采取“做一休一”综合计算工时的岗位,其月度工作时间大都会超过法定的166。64小时、月的工作小时。由于“做一休一”的岗位比较特殊,除了轮流就餐时间外不能离岗,在裁审实践中通常会按每餐半小时的就餐时间予以扣除,超过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需按照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月计薪日为21。75天,该计算方式包含了法定节假日。“做一休一”的岗位,从工作日计算角度讲法定节假日是无需工作的,但都是可以获得有薪假的。因此,只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就需要另行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在经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已经知道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了吧。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计算出加班工资的数额,并且在不同时间段被单位要求加班的,此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标准不一样。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怎么判?
      一、没工作抚养费该怎么判?法院一般按照当地生活标准判决。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普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普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一、申请确定劳动关系应该提供哪些证据?(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2)工作证、工卡;(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劳动者被羁押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者被羁押工资如何发放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后单位不得辞退吗?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后单位不得辞退吗?劳动合同签订了之后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
      就劳动者来看,肯定都是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其中的女职工、未成年工,由于情况特殊,受到的保护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是未成年工。那么您知道法律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有哪些吗?我们马上为......

·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工业用地是一种常见的用地的方式一直,除此之外还有住宅用地等等,但是不同的用途的使用年限也不同。那么,工业用地最高年限是多久呢?工业用地厂房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续......

·一、劳动合同要存入人事档案吗?
      一、劳动合同要存入人事档案吗?劳动合同一般是要存入人事档案的,当事人所说的档案,通常是指个人档案,是由单位保管的,跟随个人的工作,因此劳动合同作为个人重要文件,包括个人工作简历等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