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在交易中,您在与对方签合同时,一

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在交易中,您在与对方签合同时,一定要先审查一下,看对方有没有签合同的资格,避免出现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从而影响到自身利益,那通常该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呢?对于这个问题您一定要加以重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审查
  
  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
  
  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是否依法成立;
  
  (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
  
  (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3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
  
  对方当事人如果是外国的企业、组织的,对其主体资格的审查更应该慎重,应搞清其法律地位和性质。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三项:
  
  (1)该企业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
  
  (2)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以及企业或组织注册地;
  
  (3)企业是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是否具备法人条件。
  
  4、对自然人个人的资格审查。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5、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6、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权限。
  
  7、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证明。
  
  二、合同的主体怎么审查
  
  1、沟通
  
  指的是与合同经办人、起草人甚至对方进行沟通,就合同谈判、协商及合同目的等内容进行交流,合同条款中不清楚或者含糊的条款,也需要他们作出明确的解释和说明。
  
  2、参照
  
  找到与所审合同相关的国家合同示范文本、行业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企业的合同范本等,对照在条款和内容上有何重大差别,分析或者询问原因。
  
  3、找法
  
  也就是寻找法律依据。在合同审查中,一定要对照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送审的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可行,要不要修改、应当怎样修改,需要寻找肯定或者否定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依据和经济依据。审查有名合同,要看合同法总则和分则对该合同的专门规定;审查无名合同,更是要审慎行事。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因此审查合同的主体就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就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情况出现。而在交易中,若想避免出现合同无效或者是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那您在签订合同时,就一定要查清影响合同生效包括合同主体在内的因素,是否是合法的、合适的。
  
  

·个人收入达到多少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入达到多少以后要交个人所得税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二、新个税扣税详解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

·一、交通事故目击证人作用有吗?
      一、交通事故目击证人作用有吗?交能事故的目击证人肯定是有很大的作用;《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第二......

·一、二手房交易办理资料是什么?
      一、二手房交易办理资料是什么1、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2、交易双方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3、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房产买卖合同);4、销售不动产发票(销售方自开或现场申请税务机关代开......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路行驶应......

·2023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
      拖车业务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分别是什么?一、拖车业务管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条规定:“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因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灭失的需要或......

·致人受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致人受伤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按照规定,所有在车辆都要在上路前购买交强险,那么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也会给对方进行赔付......

·一、工作交接单要写什么内容?
      一、工作交接单要写什么内容?1、工作交接单一般是指需要继续完成的工作任务清单一般用于离任人员与继任人员的工作交接以便继任人员快速接手工作工作交接单内容可参照如下几点。2、岗位名称。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