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买卖定金多少?

租房交押金,买房交定金,这是实践中常见的现象。为什么要收定金呢?因为开发商为了防止出现定房不买房的情况,那么房屋买卖定金多少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情况,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定金多少?
  
  只要不超过房屋买卖价格的20%,自由协商确定具体的数额。
  
  二、定金的处罚
  
  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
  
  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
  
  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因合同关系以外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三、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担保法》
  
  第六章 定 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担保法解释》
  
  六、关于定金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一十九条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第一百二十条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定金与订金是有区别的,在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区分二者,免得出现更多的问题。买房的出现违约情况,开发商不退还定金;开发商违约,双倍退还定金。所以,遇到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这些主要条款包括: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

·和中介签买房合同买房毁约应该怎么赔偿
      和中介签买房合同买房毁约应该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出现违约情形的,依据合同的约定赔偿,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赔偿,或者按实际造成的损失......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
      一般在租房的时候除了房租之外,房东都是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房租作为租房的押金,当然,这虽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要求的,但却是一种行业习惯,并且一般情况下最后押金都需要退还......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吗?事实上,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逝世但没有留下相关的遗言或者遗嘱,房管局是不会将房产直接过户到独生子女的名下的。因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则:遗嘱......

·房屋产权过户如何办理
      房屋产权过户如何办理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

·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
      在婚前买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
      婚后老人给儿子买房算是夫妻共有财产么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
      人们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