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新婚姻法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由于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故而为了减少纠纷,夫妻双方一般会在婚姻存续期间就财产分割问题就行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共同财产认定标准的规定,2020《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夫妻个人财产认定标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民法典》彩礼规定内容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四、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概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婚前定期存款在抚养双方没有约定,也不存在赠与的情形下,是属于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司法机关在审判该类案件时,一般不会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若对共同财产存在纠纷,许愿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属于个人财产,否则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欠钱不还无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欠条怎么办?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发行条件有哪些?
      可续期公司债券是什么?发行条件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在银行存款到期了,如果不想把存款取出可以选择延长存款期限,那么同理假如债权人购买了债券,债券到期了如果不想被赎回,想继......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欠条有效期是多久您知道欠条诉讼时效有多长吗?在发生欠条纠纷,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就不得不注意这个问题,否则的话自己就有可能从实体上败诉。那么到底欠条诉讼时效......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
      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偿还吗?《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

·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
      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一、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是可以分割的,前提必须要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财产、债务分割中,属于共同财产、债务的应当平等分割。......

·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债权人
      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债权人一、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是否可以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中断事由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