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新公司融资贷款方式有哪些

新公司融资贷款方式有哪些?
  
  成立一个新公司,公司的运作需要更多的资金。对于刚成立的公司资金流短缺,面临融资贷款的问题。新公司不能办理融资贷款存在一定的误区的,新公司是可以办理融资贷款的,至于融资贷款多少以及难易程度要看公司本身情况。那么新公司融资贷款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新公司融资贷款的的方式
  
  
  可以考虑通过公司资产抵押,法人代表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或者找担保公司担保(涉及担保费用,融资成本会高),但由于新公司没开展过业务,可能批贷金额不会大,资金成本也比较高。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证明,银行贷款要求贷款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
  
  (2)、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3)、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无抵押贷款办理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融资贷款就是企业或个人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不是发债,也不是发股,就是从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来实现融资的目的而已。那么,企业融资贷款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二、企业融资贷款办理流程
  
  办理企业融资贷款
  
  1、企业需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
  
  2、担保公司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等,初步确定是否给予担保;
  
  
  3、担保公司与经办行沟通,并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企业的贷款金额、期限;
  
  4、担保公司与企业签订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办理资产抵押登记等手续,并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三方正式确立担保关系;
  
  5、银行放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
  
  
  6、担保公司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企业运营情况等;
  
  7、担保公司提醒企业还贷,以便企业提早做好还贷准备;
  
  8、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
  
  10、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成立一个新公司,公司的运作需要更多的资金。对于刚成立的公司资金流短缺,面临融资贷款的问题。新公司不能办理融资贷款存在一定的误区的,新公司是可以办理融资贷款的,至于融资贷款多少以及难易程度要看公司本身情况。那么新公司融资贷款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要求还钱被告扔迟迟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冻结他的所有的银行账号,把他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坐飞机高铁动车,普通火车的软卧......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多久?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多久?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最近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认可。它的办理比较方便,受到您的欢迎。那么,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多久呢......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 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
      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一、债权人可否直接主张反担保抵押物1、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的约定无效,并不影响抵押权成立的有效性。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要还吗?
      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要还吗?没有收到钱就无需偿还,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到钱,如果对方持有借条收条以及承诺书,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到钱的话,是需要还款处理的。借贷关系,除......

·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条件
      当事人就欠款纠纷协商并达成一致后,还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而在诉讼中,对于这种现象是可以避免的,所以,诉讼是有效解决欠款纠纷的途径之一。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债权人起诉要符合哪些......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哪些注意事项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

·离婚共同债务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务处理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

·一、父母离婚母亲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父母离婚母亲欠债子女是否有义务偿还?一般情况下,母亲所欠的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