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时限的规定,最长提出认定的时间也就是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当然要是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时限要求就更短了为30日。但现实中却也有可能出现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超过一年要怎么办
  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权益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工伤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人身伤害案件。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在上位法有不同规定时应当适用上位法。在《民法通则》中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一年。如果用人单位一直在负责劳动者的治疗,劳动者知道权利被侵犯是在单位停止对劳动者的治疗时开始。因此,如果没有超过《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法律应当保护其合法的权益。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的决定书,然后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由法院作出工伤认定,判定劳动者获得应有的赔偿。
  二、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以及劳动保障部第17号令《工伤认定办法》(2003年9月发布)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一般包括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1)存在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事实;(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3)要有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这里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以及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2、关于工伤认定的对象应把握以下几点:(1)《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2)《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单位拒不给付赔偿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予以处理。原则上,如果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话,再向认定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的,一般是不会再受理申请。不过万事总有例外的时候,如果此时有证据表明存在特殊情况的话,那受理认定申请也不是不可能的。当然,即使受理了认定申请,也不代表最终一定可以认定构成为工伤,这点还请您注意。
  
  
  

·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吗
      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吗一、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吗工程款违约、迟延支付的纠纷,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所以即使报警了,公安机关也并不能进行立案处理。......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什么
      在试用期内,也是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而此时不管是单位解除还是员工解除都是可以的。不过,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

·开除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加班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加班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

·就《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就《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但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是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救济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

·劳动合同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你是否对劳动合同有了足够的了解你,对于里面的一些关于自己的利益的条款是否知道他具体的意识是什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天......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中间未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有哪些?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肇事者逃逸工伤未通过怎么办
      肇事者逃逸工伤未通过怎么办可以申请复议,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条款如下: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