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
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承包需要什么条件?
在当下社会建筑行业中,由于工程量过大或者比较复杂,原公司开展的建筑工程会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协议完成发包工程这一过程,那么在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发包和相应的承包工程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工程承包又如何管理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工程发包管理
发包管理内容主要有: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发包单位和个人应具备的条件;发包工程勘察设计的条件;发包工程施工的条件等。
(1)工程建设报建制度
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使政府了解固定资产投资和工程建设情况,以便制订政策,调控建筑市场供求,这是管理建筑市场的龙头。
(2)发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2、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3、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4、不具备②③条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
(3)发包工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准;
2、已经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3、具有工程设计需要的基础资料等。
(4)发包工程施工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2、工程项目已列人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5、建设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5)关于工程发包的管理
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都必须发包给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的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如果实行公开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在有形建筑市场(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工作中开标、评标、定标均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招标工作要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或加上设备采购均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上述任务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单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指定的,须征得承包单位的同意。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工作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二、工程承包管理
工程总承包企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都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方可开展承包业务。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承包工程施工不得非法转包,不得利用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对违反发包和承包方面有关法规的,均要受到相应处罚。
由此可见,在工程发包法律法规中关于发包和承包是需要满足相应一定的条件的,发包单位需要勘察设计和施工是否具备规定的条件,同时承包单位也需要相关资格证书等条件,另外关于工程承包管理方面的问题也做了相关叙述,此处不再重复。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帮助您解决疑问。
·劳动局工伤认定有什么时效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局工伤认定有什么时效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写明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写明哪些内容您都知道,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申请仲裁调解,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劳动仲裁调解的时候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是用人......
·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多少
公司法人欠工人工资多少会被拘留,工人如何讨薪?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很多劳动者都有遇到过,甚至有的公司直接搬走了,工人想找都找不到。工人辛辛苦苦工作,就是为了每月能拿到薪水养家糊口,......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买保险吗
试用期需要给员工买保险吗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是违规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
在建筑工程的运营过程中,工程的质量在整个工程是尤为重要的一部分,相关工作部门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鉴定。那么,您知道泵站工程质量签定书如何书写规范吗?根据相关规定,质量鉴定书的主要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签字吗 有哪些规定
当由于一些原因公司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按照规定公司也会给予员工补偿金,很多人不知道是否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签字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关联企业用工劳动关系认定法院会根据什么判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具有从属性和有偿性的,一般一位劳动者只在一个用工单位履行义务并建立关系,企业之间也存在互相关联的情况,此种特殊交易行为要根据具体事实判断企业责任。关联企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