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因为各种原因,如夫妇感情不和等,当事人提出离婚,如果有人需要离婚,那么财产继承问题就随之而来,特别是有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没处理好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其实法律上对房屋继承权有明文规定的,那么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呢?您请看下面。1、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4、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6、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对各方应得的房产份额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是先对其他财产先行分割,对于房产的分割,让有关当事人另外提起分家析产之诉。关于在农村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以上有详细描述,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对于房屋的财产继承权都是一样的规定,在处理离婚的事上当事人需要仔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按法律规定来办事,即可把大事化小,不能莽撞行事,否则一旦出现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很多人认为买房子很难,不仅仅是因为房价高,还因为在购房的过程
      很多人认为买房子很难,不仅仅是因为房价高,还因为在购房的过程中涉及到其他税费的交纳。换言之,公民购房需要支付的就不仅仅是房款了。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一般新买房子要交什么税呢?要是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的,法院不会干预的,但是如果是法院进行判决,是有原则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过户......

·济南拆迁时企业公房有什么规定
      济南拆迁时企业公房有什么规定济南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济南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子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手上最重要的不动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往往会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出现争执。那么,新婚姻法颁布后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变化和影响,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具体内......

·夫妻离婚时两限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时两限房怎么分割?  一、两限房是什么?  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中介机构收费的相关标准主要有:(一)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依据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

·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对此我们将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