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很多年轻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闹离婚。在办手续之前,双方得对共同财产分割做出约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夫妻共同财产。有的女方主张孩子也应该分得一部分,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房产分割,孩子只有户口一般是分不到的,因为孩子年龄好还小没有经济能力,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孩子无关,孩子是无法因为你们离婚分割房产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讲到这里,您应该对夫妻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这个问题有了答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是没有关系的,夫妻一方也不能以孩子的名义主张分割。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出于照顾孩子的需要,可以在房产分割上面有所倾斜,但是这个绝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法律上面没有强制要求。
  
  
  

·哪些条件下构成商品房欺诈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遇到商品房欺诈而不自知时,购房者将会遭受很大的一笔损失。因此,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懂得识别对方是否存在欺诈。从构成条件来看,哪些条件下构成商品房欺诈呢?从实际......

·一、离婚夫妻共同名字按揭房怎么办?
      一、离婚夫妻共同名字按揭房怎么办?1、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2、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一、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1、评估机构仅进行了房屋外围测量估测,而并未入户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调查勘丈时,被征收人未在场,房屋评估机构仅......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有很多种,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对于不同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所不同。那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是北京户籍的家庭,且名下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2、持有有效暂住证,并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3、单身者......

·怎么对个人房产税计算
      房产税的征收不仅仅是针对房产交易,还包括了房产租赁,而在具体征税的时候,根据主体是个人还是公司而有所不同。那么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对个人房产税计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
      一、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怎么办?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费太高了可以协商降低支付,也可以在不同的公证处之间对比收费的,现在可以讲价格的。房屋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

·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妥善分割财产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而房子是一个家庭非常重要的财产,围绕房产分割引发的纠纷矛盾很常见。有时,离婚一方提出将房子卖掉,然后平分所得价款的说法遭到对方拒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