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整个建筑工程中,只有所有分项工程都是检验合格的,那么整个建筑工程才可以被使用。在建筑工程中有一部分为加固工程,国家对于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也是有规定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特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想要了解的相关人士可以跟随我们的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
  
  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保修期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保修条例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在上述的资料当中,我们针对加固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的问题,详细的为您做出了介绍。可以看在加固工程当中,基础设施不同,那么它的保修期时间也是不同的。比如电气管线,排水管道等为两年,而屋面防水工程,防水要求的卫生间等保修期则为五年,这些工程如果在保修期的范围内出了任何问题,那么施工方是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维修和解决问题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规范包括哪些内容?一个建筑从开工到结束包含许多道工序和步骤,但总体的建筑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和建筑装饰。主体结构保障的是建筑的外观和安全使用情况,建筑装饰是保......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是指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而导致建筑工程在使用的时候,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生活中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了......

·一、被辞退,但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十年怎赔偿?
      一、被辞退,但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十年怎赔偿?1、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理由,则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

·申请劳动仲裁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通过官方部门来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所以,纠纷当事人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通知”该部门帮助解决纠纷,同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法定许可的人才能参加劳动仲裁。那在实践中......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小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该如何处理?
      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该如何处理?一、拖欠工程款找谁解决找当地的建委清欠办,他们会在中间调解,如果双方不能调解或协商不成的话,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起诉至法院。二、追索工......

·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
      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一、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吗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水平,但必须比国家规定的更高。150%、200%、300%,这三个延长工时的工资支付倍数,是国家规定的,......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
      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意味着合同双方劳动关系的终止,就此来看,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在双方都知情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补偿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